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李建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2011年9月14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刑事庭法官李建光,一直充当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和黑手,不听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讲述的事实,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2011年2月22日上午,阿城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丽华和崔长胜母子时,张丽华为自己做无罪辩护,遭到李建光无理制止,不许张丽华说话。最后对张丽华非法判刑6年。张丽华的儿子崔长胜也被非法判刑5年。李建光参与的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案子还有:2006年,阿城区7名法轮功学员案中,王江被非法判刑10年,孙双荣被非法判刑8年,付文昌、杨功喜、屈永华、李万越、赵世君等5人都被非法判刑9年。2007年,种子公司44岁的职工、法轮功学员黄富军,于2007年11月6日被迫害致死。当时和黄富军一起遭受迫害的阿城区粮库职工黄铁波,被李建光等人非法判刑3年半。2008年,丁淑惠、王慧芳、程丽云、韩桂兰、于淑范5名法轮功学员被李建光等人非法判刑1年半到1年不等。2010年,法轮功学员孙铁农、许生分别被李建光等人非法判刑5年和4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王维绪;哈尔滨市阿城区政法委书记王云飞;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院长周平,阿城区法院刑事庭法官李建光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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