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六一零等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2008年3月2日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六一零办公室,长期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从精神、肉体、经济、家庭生活等各方面进行迫害。目前,该区法轮功学员仍有数十人被非法关押。据不完全统计,阿城区法轮功学员八年来共有一千多人次被非法抓捕,二百人次被非法劳教,近三十人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卞福生、鞠亚军、白秀华、温淑田、臧殿龙、常淑华、桑迎洋、王淑芳、张炳祥、黄富军、李洪斌、曹玉娥等二十多人被迫害致死。至今有的法轮功学员还被迫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有的遭受酷刑折磨。黄富军,男,四十四岁。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因在阿城区松峰山镇马店村河北屯向人们发送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时,被松峰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迫害的两脚粉碎性骨折,非法关押在阿城第一看守所。直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日,黄富军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时,家属才被通知到阿城中医院见面。两日后,黄富军被接回家中,已不省人事,骨瘦如柴,六日,黄富军被迫害离世。其家属找阿城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晓光,王晓光当时答应家属说:安葬费单位出,家属没有工作给安排工作,给孩子和老人办“低保”。还说跟黄富军单位协商,安顿后事,达到家属满意等等。没想到,紧接着阿城公安局、阿城区六一零办公室派警察把黄富军家的周围全部包围,秘密监视;黄富军的尸体由专人看管,不让烧纸、不让送花圈、任何人不许接近尸体,并从此以后没有音讯。在这种情况下,家属不同意火化,要求尸检,但尸检最后结果却是:头部有轻度金属物击伤痕迹,心脏衰竭,嗓子有溃烂,是心肺衰竭致死。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在迫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阿城区六一零办公室给出的结论竟是黄富军属于自杀,公安局不负任何责任。而且,阿城公安局局长还给了家属一张不受理索赔的通知。目前,家属己把阿城区公安局、看守所、六一零办公室告上法庭。黄富军的遗体至今仍停放在阿城殡仪馆已两个多月。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阿城区公安局及国保大队绑架了五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起,又开始新一轮的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抄家。一月二十四日晚,将阿城区玉泉镇三位学员从家里绑架走;二十五日上午,将哈尔滨市一名姓郭的法轮功学员从家中绑架,并抄走电脑和四千元现金;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五点左右,到阿城区舍利乡姓孙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对孙的绑架未果,在孙家周围绑架了一名来访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早,将阿城区龙涤小区一名姓谢的法轮功学员绑架。

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区委书记赵坤,阿城区政法委书记王云飞;阿城区公安局局长张亚滨、副局长王恒贤,法制科科长奚景龙,国保大队队长陈玉好;阿城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晓光,副主任吴达,成员林鹏毕淑芬徐启慧李俊成;玉泉派出所王月山等,阿城第一看守所所长副所长郭佰臣;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亨喆;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平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三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