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哈尔滨市香坊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肖洋、肖坤等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哈尔滨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1年12月31日早上6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法轮功学员肖洋(37岁,中级会计师)在自行开设的金莲照像馆看店时,门锁被偷撬开,遭到香坊区和平路派出所警察等非法抓捕。当日上午10点,肖洋的妹妹肖坤(36岁,建筑工程学院毕业)到店里上班也被绑架。晚上7点多,肖洋、肖坤姐妹被劫持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俗称鸭子圈)。照像馆的物品,包括电脑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专业照像机两台、打印机、光盘、复印机、扫描仪、大型塑封机、打眼机等照像用设备、存折及营业所用的现金等被和平路派出所警察抢走。另被绑架的还有香坊区法轮功学员张胜国、侯英华。5月18日,香坊区法院对肖洋、肖坤、张胜国、侯英华非法开庭,律师当庭驳回公诉人所捏造的所谓事实,要求法庭无罪释放肖洋、肖坤等人。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区政法委王贵成;香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殿斌;香坊区和平路派出所所长候维明,警察李运民;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威,检察院办案人王江;哈尔滨香坊区法院院长韩羿,法官关晓梅等。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做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 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06号 香坊区法院
邮编:150040 - 职务:办案人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23号(新地址)香坊区检察院
邮编:150046更多信息:王江: 0451-82917015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香坊区和平路147号
邮编:150040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香坊区和平路147号
邮编:150040更多信息:候维明: 18746046877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90号 香坊区公安分局
邮编:15004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王殿斌(办案人):15104690118、1393643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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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229号 香坊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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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06号 香坊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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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23号(新地址)香坊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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