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蔡伟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蔡伟华,女,45岁,大学本科毕业,在一家国企担任会计,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2018年2月6日下午2点左右,蔡伟华与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在哈尔滨香坊火车站准备乘坐火车去南方老人处过年。当二人通过行李安检,等待检票上车时,哈尔滨铁路公安处香坊站派出所副所长拿着蔡伟华的身份证复印件找到正在候车的蔡伟华,逼迫其打开行李箱,对其行李再次进行检查,然后将他们夫妇二人带到警务值班室问话。警察态度恶劣,不仅出言诬蔑和诽谤法轮功,还威胁恐吓蔡伟华的丈夫。蔡伟华家所在地的香坊区铁东派出所教导员孙大光还强迫蔡伟华的丈夫写诽谤法轮功的文字。当日下午4点,香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于淼、铁东派出所所长程洪权伙同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香坊站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逼迫蔡伟华丈夫带路,到蔡伟华家中非法抄家,抄走2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移动硬盘、4部手机、U盘、打印纸等私人物品。2月7日,香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铁东派出所警察又把抄走的物品悉数拿回蔡伟华家,进行摆拍、录像,然后再次把这些东西劫走,以此作为迫害蔡伟华的所谓“罪证”。蔡伟华被抓后遭非法审讯,从2月6日下午2点一直被审讯到次日凌晨3点,并于2月8日被劫持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遭非法刑事拘留。蔡伟华在看守所被严管,被逼迫放弃信仰,还被强迫背监规,不背警察就用连坐惩罚同监室的人,挑动其她犯人仇恨她、虐待她。蔡伟华3月上旬被非法批捕,后被构陷到道外区检察院。现蔡伟华已被道外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到道外区法院,正面临非法庭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政法委书记黄湘龙;香坊区“610办公室”主任李恒;香坊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光宇,国保大队长邓雪松,警察王殿斌(办案人)、于淼(办案人);香坊区铁东派出所所长程洪权,教导员孙大光;香坊区检察院侦察监督科检察官王润娟;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华,检察院公诉人原东明;道外区法院院长王葳;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长吴艳丽,教导员王悦;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局长郑宝明;哈尔滨铁路公安处香坊站派出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74号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
邮编:150006相关文章:- 追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蔡伟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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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教导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 哈尔滨第二看守所
邮编:150070 - 职务:副所长、管教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 哈尔滨第二看守所
邮编:150070 - 职务:监督科检察官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23号(新地址)香坊区检察院
邮编:150046 - 职务:主任系统: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229号 香坊区政法委
邮编:150046更多信息:香坊区“610办公室”主任李恒:0451-55648610
- 职务:教导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团结街10号 香坊区铁东派出所
邮编:150030更多信息:教导员孙大光:13339512388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229号 香坊区政法委
邮编:150046更多信息:政法委书记黄湘龙:0451-87280182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团结街10号 香坊区铁东派出所
邮编:150030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90号 香坊区公安分局
邮编:150040更多信息:局长刘光宇: 0451-55661199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719号 道外区检察院
邮编:150056更多信息:公诉人原东明:15663612222、13945148068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办案人)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90号 香坊区公安分局
邮编:150040 - 职务:检察长(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719号 道外区检察院
邮编:150056更多信息:检察长刘华(2017年2月28日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任职)
- 职务:国保大队长、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90号 香坊区公安分局
邮编:150040更多信息:分局局长邓雪松(女,人称邓局):13359510300、0451-82110979
- 职务:院长(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道外区南直路695号 道外区法院
邮编:150056更多信息:院长王葳(硕士学位。曾任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行政庭庭长。):0451-87070008、0451-87073077、0451-87073099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90号 香坊区公安分局
邮编:15004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王殿斌(办案人):15104690118、1393643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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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信息: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通站街118号 铁路公安处香坊站派出所
邮编:15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