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甘肃省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高永宏、方银天等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甘肃省金昌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据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被直接迫害致死4人,间接迫害致死5人,被酷刑致伤、致残、致疯8人,被非法判刑49人,被劫持劳教77人次,被非法拘禁280人次,被劫持到“洗脑班”41人次,被非法抄家137人次,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或家庭破裂20人次,失去工作或学业26人次,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约计1千万元。以下是部份案例:2002年3月7日上午5点左右,57名法轮功学员被永昌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2002年5月14日,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刘富海、政委彭维平等人策划,警察李国玉、王建国、段富祥、李建军等组织县城内、外几乎所有警察,以及县属公、检、法、司、武警中队等部门人员,在永昌县城灯光球场先召开所谓的“公捕公判大会”,之后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挂上纸牌在永昌县城内所谓“游街示众”。2009年6月22日下午7点左右,在金昌市“610”主任方银天的指挥下,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及金川公安分局李叙和等策划组织,新华路、桂林路、滨河路、北京路等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非法抓捕了金昌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梅、李霞、孙彩英、石汝珍夫妇等人。2009年6月26日,永昌县委联合县政法委、县禁毒委、县司法局,在永昌县城灯光球场借组织禁毒宣传,开展诬蔑法轮功的大型签名活动,有1,000多人在此项非法活动中受到诬陷和谎言的直接冲击。2010年8月19日,金昌市“610”总结自1999年以来迫害法轮功所获得的所谓“经验”,安排部署迫害步骤,还奖励一批在“610”指使下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体和个人。2012年5月19日中午,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李玉珍被桂林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当天下午7点被劫持到永昌县非法拘留。2011年11月以后,金昌市各个小区在金昌市“610”的威胁、利诱下、欺骗民众签订金川区“610”制作的所谓“拒绝邪教承诺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甘肃省金昌市副市长孟有柱;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周文魁;金昌市公安局局长高永宏、陈涛(前任),国保处处长尚克武,反邪教支队支队长李新华;金昌市“ 610”主任方银天,610人员马森、李生伟(原政法委书记)、赵殿玺、赵永瑞;原金川区公安分局局长王瑞生, 副局长张永生,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教导员贾得兰,国保大队警察李庭琴;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冯海、刘富海(前任) ,政委彭维平,警察王建国、段富祥、李建军,法制办主任李国玉(原永昌县国保大队队长);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国保科科长代宝吉。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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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龙首公安分局国保科科长、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政保科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98号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737100更多信息:代宝吉:0935-8811323、13830566862、宅 9358-336258(警号 041025)
住:金昌市金川区11#小区21栋三口四楼15~16号 - 职务:龙首公安分局国保科科长、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政保科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136号 龙首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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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金昌市金川区11#小区21栋三口四楼15~16号 - 职务:警察、看守所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永昌县看守所所长李建军:13890559988、0935-0935-5836056
- 职务:警察、看守所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西大街5号(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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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金川公安分局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 金昌市公安局
邮编:737101更多信息: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金川公安分局局长冯海:0935-5835151、13993560268
- 职务: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金川公安分局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西大街5号(11号)
邮编︰737200更多信息: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金川公安分局局长冯海:0935-5835151、13993560268
- 职务: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金川公安分局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16号 金川区公安分局
邮编:737100更多信息: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金川公安分局局长冯海:0935-5835151、13993560268
- 职务:“610办公室”人员、市人大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金昌市市委)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建设路68号
邮编︰737100更多信息:人员赵永瑞(市人大副主任):0935-8329936、13993568199
- 职务:“610办公室”人员、市人大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市委 市政法委)甘肃省金昌市建设路68号
邮编︰737100地址2: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25号 金昌市金川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办公室
邮编:737100更多信息:人员赵永瑞(市人大副主任):0935-8329936、13993568199
- 职务:人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市委 市政法委)甘肃省金昌市建设路68号
邮编︰737100地址2: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25号 金昌市金川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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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1︰(市委 市政法委)甘肃省金昌市建设路68号
邮编︰737100地址2: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25号 金昌市金川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办公室
邮编:737100更多信息:马森(市政府):办0935-8329818、宅0935-8211636、13909452388
- 职务:局长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 金昌市公安局
邮编:737101更多信息:市公安局局长高永宏: 0935-8396001、18209451199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西大街5号(11号)
邮编︰737200 - 职务:副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西大街5号(11号)
邮编︰737200更多信息:副局长段富祥:13993585964、0935-7523589、手机13830576496
- 职务:国保大队教导员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16号 金川区公安分局
邮编:737100更多信息:教导员贾得兰: 0935-8396179、手机 1390945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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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37101更多信息:副局长张永生(主管国保处):0935-8224294、0935-8237773、0935-8396004、13909459598、13993569598、宅0935-8211689、办0935-8396035
- 职务: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16号 金川区公安分局
邮编:737100更多信息:副局长张永生(主管国保处):0935-8224294、0935-8237773、0935-8396004、13909459598、13993569598、宅0935-8211689、办0935-8396035
- 职务:金川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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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37101更多信息:警察李庭琴:0935-8396180、0935-8396143、手机 13519456999
- 职务:金川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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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37100更多信息:警察李庭琴:0935-8396180、0935-8396143、手机 13519456999
- 职务:金昌市副市长 (主管政法)、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永昌县县委书记、县长现任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西 县政法委
邮编: 737200更多信息:金昌市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孟有柱:13993583668、0935-8229340、0935-8329818、18809458668
孟有柱,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甘肃金昌市人。
孟有柱,从2001年6月至2013年5月,先后任甘肃省永昌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金昌市副市长(主要负责政法委);2016年12月至今任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及金昌市“610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