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上海市市委书记韩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2014年7月6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对上海市市委书记韩正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韩正,1954年4月出生,浙江慈溪人,1998年2月任上海市副市长,2002年5月起兼任上海市委副书记,2003年2月出任上海市市长,2006年9月代理上海市市委书记,2012年11月20日,韩正任上海市市委书记。

据不完全统计,自韩正出任上海市副市长、市长和市委书记以来,上海本地法轮功学员和外地来沪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者达41名。根据海外明慧网的报导,2011年一年,上海法轮功学员有20多人或被关精神病院或被迫害致疯致残,1,000多人次被非法抓捕到“洗脑班”迫害,300多人被非法劳教,300多人被非法判刑,数千人被任意非法拘留、抄家、罚款、骚扰、监控、跟踪,另有近300名不知确切地址、外地来沪被关监、劳教、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众多的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上海地区被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量迄今仍在不断攀升。2014年1到5月间,上海地区又有近8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上海市知识界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尤为严重。根据曝光的案例统计:上海市高校被非法抓捕、“洗脑”、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中,获得博士学位的(包括教授等)23人,被迫害致死4人;获得硕士学位的28人,被迫害致死1人;大学本科学历的87人,其中1人失踪,3人被迫害致死。

上海市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场所有:原上海市第一劳教所、原上海市第三劳教所、上海市新收犯监狱、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原上海市女子劳教所、上海市女子监狱,另外还有多个洗脑班。如上海市法制学校(洗脑班)曾关押迫害过近千名法轮功学员。上海市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顾建敏(女,55岁)于2008年3月1日,被浦东新区国保“610”人员和洋泾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在浦东新区看守所关押仅12天就被迫害致死。山东籍来沪打工的法轮功学员赵斌(男,58岁)于2012年4月27日晚在上海市南汇区三灶镇的职工宿舍内遭非法抓捕,2012年7月11日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2013年9月3日被劫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非法关押,入狱后仅46天就被迫害致死。

迄今为止,上海市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仍在继续。韩正作为上海市委和上海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此难辞其咎,罪责难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市市委书记、原市长韩正俞正声(原任);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姜平,原任书记丁薛祥吴志明、刘云耕;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610)主任李红,原“610”主任江宪法徐宪和顾永和周国雄,“610”副主任业露华曹秋建倪蓉(原任),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林化宾;上海市委“610”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副处长陈丽萍;上海市司法局局长郑善和缪晓宝(原任);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局长桂晓民,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监狱长戴卫东;上海市劳教局局长刘建华;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原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应勇;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张学兵(原任),原上海市公安局“610”主任李根林,原副主任黄佩荣;上海市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陈积芳,办公室主任程君毅;上海市“610”成员、上海市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洗脑班”负责人董乃谦,“洗脑班” 校长蒋绮琼(原上海女子劳教所大队长)等;浦东新区看守所所长朱顺忠。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 NY 10116 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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