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精神文明委员会部分官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特别通告
请立即发往有关部门(本组织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受到严厉惩罚)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系依据1996年10月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该办公室设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强调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自1999年7月追随江泽民集团开展对法轮功造谣宣传及污蔑。据本组织调查,自1999年7月起各省文明办相继举办污蔑法轮功展览,又于2000年7月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公安部、中国科协共同发起全国性大型巡回污蔑法轮功展览,中央文明办更是追随江泽民集团层层下达通知及具体事项,并将该展览内容制成画册、挂图等,采用多种形式向全国普及,造成全国有组织性的舆论迫害,不仅剥夺法轮功学员依宪法保障的信仰自由,并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灭绝”的迫害。为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相关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
1.利用举办展览形式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污蔑及攻击法轮功学员的舆论气氛,煽动人民仇恨法轮功。
2.利用污蔑法轮功的展览内容及挂图,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思想转化工作。
3.利用展览形式非法控制媒体舆论导向,造成全国性民众误解法轮功,制造全国范围的“群体灭绝”的迫害。
4.利用表彰所谓的“先进”,用金钱、名誉与地位等做诱饵,刺激各级不法官员及警察加大迫害力度,抑善扬恶。
本组织根据“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则,对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员进行追查,下列单位及人员作为第一批被追查对象:
首批被追查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相关责任人及单位
单位 |
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 |
相关责任人 |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1.利用举办“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大型图片展览污蔑法轮功。 2.利用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伪案进行深入污蔑法轮功。 3.大力宣传同“法轮功”斗争的“先进”人物、“先进”经验,宣传基层洗脑转化工作情况。 4.召开全国同“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组织报告团到全国各地巡回报告。 5.综合运用新闻舆论、文艺节目、展览报告等多种形式,加大舆论力度迫害法轮功。 6.煽动社会对“法轮功”的洗脑转化。 7.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公开场合讲话污蔑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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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关根:1999-2002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文明委主任 李铁映:1999-2002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 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文明委副主任、1999-2002中央文明办主任 刘奇葆: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文明办副主任 李长春:2002-2005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 陈至立: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 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 翟卫华: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董跃鹏: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处长 |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1.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并组织到各县市区进行巡展。 2.开展各种形式的污蔑法轮功座谈讨论,组织所谓专家学者进行污蔑毁谤煽动。 |
杨光洪:黑龙江省委副书记 王毅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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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
王万宾:省文明委主任、张仁地:省文明办主任、洪寿祥:省委常委、省文明委副主任 |
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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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1.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科协和济南市委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2.省委副书记王修智出席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开展仪式并讲话污蔑法轮功。 3.山东省委书记参观反法轮功大型图片展并指示该展览要到各地巡回展出。 4.利用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转化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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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官正:原山东省委书记 赵志浩: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建国:省委副书记 孙淑义: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 王修智:省委副书记 陈光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杨传升:省委常委、秘书长 李凤梧:省文明办主任 高玉清:山东省文明办副主任 周明溪:省直文明办副主任 崔中队长:济南市劳教所 |
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1.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科协、中共石家庄市委及省反邪教协会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并组织巡回展。 2.展示各级党委、政府 对“法轮功”练习者洗脑转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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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世居: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陈来立:省委常委 吴振华:省政协副主席、石家庄市委书记 白石: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省政研会副会长 张士儒: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 杨日明:河北省文明办协调处副处长 封春哲:河北省文明办处长 |
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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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公安厅、司法厅、省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举办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2.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洗脑、打击。并强迫观看反法轮功展览。 3.山西省长治市委副书记卢晓中就展览事宜讲话污蔑法轮功。 4.山西省长治市委书记吕日周第一个带头在“反法轮功”万米长卷上签名并题词。 5.长治市司法局副局长郑永祥讲话污蔑法轮功。 6.利用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转化法轮功学员。 |
刘振华: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文明委第一副主任 田成平: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山西省省文明委主任 侯伍杰: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申维辰: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 张明亮:山西省文明办主任 和悦:省文明办副主任 杜学文:山西省文明办副主任 张宝顺:省文明委第一副主任 张少琴:省文明委副主任 卢晓中:山西省长治市委副书记 吕日周:山西省长治市委书记 郑永祥:长治市司法局副局长 崔萤:太原法制教育学习班女班班长 |
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1.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委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2.团市委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开展演讲报告会,市文明办利用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报告会、演唱会,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大中小学生以开展科普系列活动为名诋毁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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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书: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主任 袁祖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文明委副主任 王菊梅:副省长、省文明委副主任 于桂生:省军区副政委、省文明委副主任 权红军:河南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马正跃:河南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
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新华社陕西分社、省反邪教协会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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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丕善:省委副书记 张保庆: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赵正永: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登武:省军区副政委少将 |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由省和杭州市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
张德江:省委书记 李金明、周国富:省委副书记 王国平: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 张 曦: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仇保兴:杭州市市长 徐令义: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浙江省文明办主任 张仕英:浙江省文明办副主任 王益军:浙江省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1.由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科协联合主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2.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骆惠宁发表讲话污蔑法轮功。 3.安徽省合肥市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还联合召开转化“法轮功”学员座谈会。 |
骆惠宁: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 陈发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展览领导小组组长 张育: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 庄保斌:省文明办主任 谢 新:省文明办副主任 朱训义:安徽省文明办创建处处长 张宏贵:安徽省文明委领导 高 洁:东市区三里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
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
罗志丹: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南省文明办主任 邓吉雄:省文明办主任 任晓山:湖南省文明办副处长 李晓平:湖南省文明办副主任 |
广西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科协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
李涛:广西自治区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罗联生:文明办综合协调处处长 |
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
黄汉林:贵州省文明办主任 姚远:贵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
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1.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等7个部门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2.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各地开展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宣传活动。 3.同时在全省举办反法轮功大型图片展读书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 4.云南省文明办副主任陶国相展览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向外界通报了云南省法轮功练习者的情况,省委指挥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做法轮功练习者的洗脑转化工作。 |
丹增: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主任 王义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文明委副主任 蔡春生:云南省省文明办常务副主任、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陶国相:云南省文明办副主任 王沛智:省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吴静波:省文明办创建处 龚学艺:省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1.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委、省科协、福建日报社联合在福州主办崇尚科学教育座谈会,诋毁污蔑法轮功。 2.在福州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
黄瑞霖:省委常委、秘书长 叶向平:福建省文明办处长 |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科协等6个单位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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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由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8家单位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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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胜:四川省文明办主任 汤建平:省直机关工委委员、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 曾祥明:省委宣传部文明办创建处处长 段海明:成都市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彤:成都市文明办公室主任 许兴国:成都市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刘友清:解说组小组长 |
西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共同主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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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1.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科协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2.上海市文明办和市科协联合发出《关于组织群众观看“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大型展览的通知》(沪文明办[2000]8号)动员全市参观展览。 3.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上海有线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广播电台等上海的主要新闻媒体为舆论打手。 4.市委副书记刘云发表讲话污蔑法轮功。 |
许德明: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陈振民:上海市文明办副主任 施凯:上海市政治文明办常务副主任 龚学平:上海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金炳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 徐建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刘云:市委副书记 |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南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科协联合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
汪正生: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 缪合林: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 叶皓: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 许慧玲:副市长、市文明委副主任 |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
举办污蔑法轮功大型图片展。 |
翁杰明: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刘万利:市文明办主任 刘志忠:文明办主任 李济才:重庆市文明办主任 王英:文明办协调处处长 仲渝:文明办协调处调研员 李然旭:重庆市文明办调研处处长 |
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 等列为首批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并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举报参与非法扣押、没收法轮功真相读物与信件的相关人员。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
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省委常委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省直文明办副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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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
邮编:250001 - 职务: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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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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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编:110006 - 职务:省委常委、省文明委副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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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 黑龙江省省委
邮编:150001
地址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黑龙江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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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
邮编:100806 - 职务: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
邮编:100806 - 职务: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原广东省省委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4号楼2楼
邮编:510080更多信息:李长春,男,1944年生,辽宁大连人,1965年9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工程系工业企业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1980-1981年 辽宁省沈阳市机电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1-1982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秘书长
1982-1983年 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
1983-1985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书记、市长
1985-1986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兼沈阳市委书记
1986-1987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87-1990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0-1991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91-1992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2-1993年 河南省委书记
1993-1997年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7-199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200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2002- 中央政治局常委(至2012年11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 - 职务: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原广东省省委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
邮编:100806更多信息:李长春,男,1944年生,辽宁大连人,1965年9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工程系工业企业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1980-1981年 辽宁省沈阳市机电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1-1982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秘书长
1982-1983年 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
1983-1985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书记、市长
1985-1986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兼沈阳市委书记
1986-1987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87-1990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0-1991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91-1992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2-1993年 河南省委书记
1993-1997年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7-199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200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2002- 中央政治局常委(至2012年11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 - 职务: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文明办副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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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