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江苏省无锡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施炳钧、濮瑞晶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江苏省无锡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 仰权 利,非 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 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施炳钧,40多岁,毕业于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他在日本留学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施炳钧回国讲法轮功被迫害的 真相,此后他多次被非法抓捕,3次被非法劳教(分别在2000年、2005年、2011年,均被非法关押在方强劳教所),还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施炳 钧在无锡市“洗脑班”被非法关押期间,遭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等摧残。因长期罚站,他双脚肿胀,所穿的棉鞋需用剪刀剪开才能穿入。2005年和2011 年,施炳君两次被非法劳教期间,方强劳教所狱警唆使普通劳教人员多次殴打他,强行剥夺其睡眠,对其进行非人摧残。2013年10月10日晚上,从劳教所仅 获释4个月的施炳钧,在骑电动车回家时遭到无锡东港查保队人员拦截,发现其包中有数张法轮功内容的光盘而将其非法抓捕。施炳钧被非法关押在无锡市第一看守 所,他家前后两次被抄,家中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被抄走。2015年5月8日下午,施炳钧被滨湖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濮瑞晶被非法判刑 7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局长潘国清,公安局“610” 人员王坚、王俭(女);无锡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无锡市“610办公室”主任杜荣良;无锡市“610办公室”副主任丁一新、万会楼;无锡市滨湖公安分局局长邵伟民,国保大队队长王建新;滨湖区“610办公室”人员王建伟、陈建中;滨湖区检察院检察长陆剑凌,检察员胡颖、代理检察员袁俭根;滨湖区法院院长王春年,审判长丁炯,代理审判员徐克兵、蔡晓琪,书记员徐鹏、书记员范俊;江苏省劳教局局长路胜荣,教育科长唐国防;江苏省方强劳教所所长姜金兵。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 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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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金兵,男, 1964年12月生,汉族,江苏赣榆人,大学学历,1983年8 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省监狱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相关文章:- 追查江苏省南京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吴顺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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