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烟台法轮功学员贺秀玲被迫害致死的涉嫌犯的通告
立即发往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对于在10月9日“法轮大法学会公告”发表之后继续迫害法轮功者,将列为重点追查对象。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人权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贺秀玲,女,52岁,家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十村,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多次遭非法抓捕、关押、勒索、洗脑、酷刑折磨。2003年8月底,贺秀玲在文登市再次被绑架,之后遭强迫洗脑、酷刑折磨、刑讯逼供,2004年2月并遭烟台芝罘区检察院、芝罘区法院的非法开庭。在芝罘区看守所,贺秀玲因酷刑折磨生命垂危,于2004年3月某日被送入烟台市毓璜顶医院,被强行注射药物,做腰穿刺手术,之后贺秀玲不能讲话,呈痴呆状。当时应一级护理的贺秀玲在无人护理的状况下仍被铐在床上。后医院认为贺秀玲已死亡,于2004年3月11日将她推进太平间。告别的亲友们发现“死者”的两面眼角慢慢流出泪水,急找医生抢救,心电图表明贺秀玲的心脏还在跳动,但医生竟撕碎心电图,说自己“什么都没看见”而离去,贺秀玲带著泪水在亲人绝望的恸哭中死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公安局、山东省检察院、烟台市610、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检察院、文登市公安局、芝罘区610、芝罘区公安局、芝罘区检察院、芝罘区法院、芝罘区看守所、烟台毓璜顶医院、芝罘区610负责人李文光、芝罘区610负责人刘国尧、芝罘区看守所所长张福田。
中共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当前,中国大陆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引发了中国大陆五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达2-3万人;“审判中共国际司法委员会”于2005年6月15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宣告成立;中国驻澳洲大使馆秘书陈用林、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天津市公安局610办公室警官郝凤军等中共各部门官员脱离中共出走,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黑幕,震惊国际社会;国际上谴责中共恶行,前所未有。目前,中共高官争先恐后撇清与镇压的关系,为自己留后路。然而,上述涉案单位和人却在加紧犯罪活动,逆历史潮流而动。自2003年以来包括江XX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26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这是给一切仍在犯罪者的警示!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特别国际刑事法庭悉尼分法庭》,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所长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西山路 南郊看守所
邮编:265500 - 职务:成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区政法委、610)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8号
邮编:264001更多信息:李文光:0535-6224391、 0535-6217744 (610实施系统迫害的台前人物)
- 职务:警察、洗脑班负责人、区“610”负责人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9号 芝罘公安分局
邮编:264001更多信息:刘国尧:13953596601(在洗脑班对贺秀玲施以酷刑者)
- 职务:警察、洗脑班负责人、区“610”负责人现任单位:地址:
(区政法委、610)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8号
邮编:264001更多信息:刘国尧:13953596601(在洗脑班对贺秀玲施以酷刑者)
- 职务:警察、洗脑班负责人、区“610”负责人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十五村 芝罘区“洗脑班”
邮编:264000更多信息:刘国尧:13953596601(在洗脑班对贺秀玲施以酷刑者)
- 单位信息:
- 单位信息:
- 单位信息: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岛街道佳苑南街18号 芝罘区法院
邮编:264012 - 单位信息: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西路9号 芝罘区检察院
邮编:264012 - 单位信息: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米山路甲59号 文登区公安分局
邮编:264400 - 单位信息: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03号 烟台市检察院
邮编:264000 - 单位信息:
地址1: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 烟台市公安局
邮编:264003
地址2: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 烟台市公安局
邮编:264000 - 单位信息: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9号 芝罘公安分局
邮编:264001 - 单位信息:
山东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308号
邮编: 26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