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江苏省海门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叶卫东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江苏省南通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江苏省南通海门市法轮功学员叶卫东,因在微博上转发修心养性做好人的文章,于2016年10月28日半夜12点左右,在家中被海门市国保警察和居委会人员撬门入室,非法抓捕。警察非法抄走叶卫东的手机、电脑和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将叶卫东非法关押在海门市看守所。2017年8月28日,江苏省海门市法院对叶卫东非法庭审,8月29日非法宣判,叶卫东被非法判刑2年。叶卫东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叶卫东家属听说叶卫东被非法判刑后,就给审判长陆卫东打电话询问判刑的理由,陆卫东回答:是来自上面(海门市政法委、“610办公室”)的压力,要求判叶卫东。当叶卫东的家属向法院要判决书时,审判长陆卫东威胁:如果要上诉就不给判决书,企图阻止叶卫东上诉。2017年11月9日,叶卫东的律师电话通知,说南通市中级法院已经改判为1年9个月。中院也不给判决书,称如果签字不再上诉,就给判决书,否则不给。在此之前,叶卫东因在微博上转贴教人向善的文章,他的姐姐、哥哥看了觉得是好文章,也转发一篇文章到QQ空间。2011年4月叶卫东被海门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看守所。2012年3月,叶卫东被海门市法院非法判刑4年,他的姐姐被非法判刑3年,他的哥哥被非法关押28天。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江苏省南通市政法委书记姜永华(2016.09任)、曹斌(2011.9-2016.1,现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通市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忠灿、姜建宁(原任);海门市政法委书记毛炜峰,海门市“610办公室”主任陈明,副主任陈杰、沈新华;海门市政府副市长、海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海门市公安局局长张炎,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江卫东;海门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铁,副检察长保建明,代理检察员付继博、季晨程;海门市法院院长潘建,副院长吴学权,审判长陆卫东,庭长陈海东; 南通市中级法院院长曹忠明; 海门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46号
邮编:226007 - 职务: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嘉陵江路999号 海门市法院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庭长陈海东:0513-80781213(办)
- 职务: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嘉陵江路999号 海门市法院
邮编:226100 - 职务: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嘉陵江路999号 海门市法院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副院长吴学权:0513-80781002(办)、13806281820(手机)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嘉陵江路999号 海门市法院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院长潘建:0513-80781001(办)、13815225188(手机)
- 职务:代理检察员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长江路988号 海门市检察院
邮编:226100 - 职务:代理检察员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长江路988号 海门市检察院
邮编:226100 - 职务:副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长江路988号 海门市检察院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副检察长保建明:办0513-81203003、宅0513-82220899、手机13626281166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长江路988号 海门市检察院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检察长李铁:办0513-81203001、手机13809088088
- 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江海路56号 海门市公安局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国保副大队长江卫东:手机13921669968
家庭住址:江苏省海门市永泓花泓9栋1802室 - 职务: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江海路56号 海门市公安局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张炎,男,1966年2月生,江苏南通市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1998.03-2002.03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2002.03-2002.09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02.09-2006.09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副局长;
2006.09-2008.06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2008.06-2008.12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
2008.12-2011.12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2011.12至今 海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 职务: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政法南路99号 市政法委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张炎,男,1966年2月生,江苏南通市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1998.03-2002.03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2002.03-2002.09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02.09-2006.09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副局长;
2006.09-2008.06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2008.06-2008.12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
2008.12-2011.12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2011.12至今 海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 职务: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 市政府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张炎,男,1966年2月生,江苏南通市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1998.03-2002.03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2002.03-2002.09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02.09-2006.09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副局长;
2006.09-2008.06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2008.06-2008.12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
2008.12-2011.12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2011.12至今 海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 职务:副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政法南路99号 市政法委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副主任陈杰:0513-82105616(办)、0513-82261585(宅)、13962890091(手机)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政法南路99号 市政法委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简历:毛炜峰,女,海门市麒麟镇人,1976年9月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2001年4月,共青团海门市委副书记;
2003年3月,共青团海门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6年7月,海门市正余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2007年3月,海门市正余镇党委书记;
2010年2月,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天补镇党委书记;
2011年5月,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1年6月,海门市委常委、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1年7月至今,海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依治办主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44号 南通市政法委
邮编:226006 - 职务:副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政法南路99号 市政法委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沈新华:0513-82105616(办)、15950891108(手机)
- 职务: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江海路56号 海门市公安局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主任陈明:0513-69862003(办)、0513-82221000(宅)、13906281000(手机)
- 职务: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政法南路99号 市政法委
邮编:226100更多信息:主任陈明:0513-69862003(办)、0513-82221000(宅)、13906281000(手机)
- 职务:“610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99号(市公安局院内)
邮编:226007
- 单位信息:
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江海路 海门市看守所
邮编:22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