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各派出所积极协同天河区“六一零”办公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监控、跟踪、绑架、抄家、骚扰、逼迫学员下岗、勒索钱财等等,至今己有近千名法轮功学员曾被非法关押、劳教、劳改(目前仍有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其中法轮功学员高献民、李晓今、罗织湘、郑桅英、杨雪琴等五人就是被天河区“六一零”和天河区派出所迫害致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广东省广州市政法委书记郑国强,市公安局局长吴沙;天河公安分局局长骆镜清,政委傅富山,“六一零”办公室成文虎、李建辉(女)、吕海、徐青松,政保科科长岑伟雄,警察郝少明、施草所、古远波、谭教(女)。石牌街派出所警察林伟东;天河南街派出所警察黎韬奋、张石;石牌街派出所警察林伟东;兴华街派出所警察易志勇、闫嘉、赖文辉;沙河镇派出所所长曹辉曾;广州沙河派出所所长王志宏;棠下派出所警察陈焕斌;沙河街派出所警察罗穗星;天河东站派出所警察江永雄。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一千四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二至三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 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审判中共国际司法委员会”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宣告成立;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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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德东横路33号 棠下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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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牛利岗大街83号 兴华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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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610更多信息:政保科谭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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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61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大队长岑伟雄:1380888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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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046更多信息:市政法委书记郑国强:办020-83116001、宅020-83118001
郑国强 , 男,1947年1月生,广东南海人,汉族,1963年11月参加工作,197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市委党校大专(市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现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76年9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分局长(1982.11-1985.02在市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6年3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7年4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副区长兼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8年8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89年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1年3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3年5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6年12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市委政法委书记;
1999年5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2年12月后,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03年3月至2007年1月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
2007年1月后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