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湖北省黄石市法轮功学员冯志刚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冯志刚,男,三十岁,湖北省黄石市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因冯志刚坚持信仰被黄石镀铝薄板厂开除。二零零零年上半年,冯志刚去北京上访,向人们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因而被北京警察拘留,后冯志刚被带回居住地,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四十五天。之后,由于当地政府的不断骚扰,冯志刚被迫流离失所半年多。二零零一年初,冯志刚又再次去北京上访,后被公安局送到武汉狮子山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期间,冯志刚被管教等殴打至生命奄奄一息时,警察怕承担责任,于二零零二年三月才通知家人将其带回。由于长期的迫害,致使冯志刚肋骨处化脓,胸腔积水,经过手术后肋骨截断三根,勉强治愈。其间花费十几万元,而钱大部份是借来的,因此造成冯志刚家庭的经济困难。二零零五年八月,冯志刚在黄石市朋友家再次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二年半,非法关押在沙洋劳教所,其后冯志刚再次因被迫害致疾病恶化而保外就医。由于当地公安仍不断的骚扰,二零零六年初,冯志刚被迫流离失所在外。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冯志刚在广州天河区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天河看守所。亲属数次千里迢迢来到广州,多次要求探望都遭拒绝。其家属因冯志刚以前曾被迫害致身体严重内伤,属于残疾在身,多次向广州各执法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保外就医,但始终未得到答复。现在冯志刚安危状况无法得知,家人极为担忧。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副书记陈蔚霖;市公安局政法委书记郑国强,市六一零办公室科长张庆生;天河区政法委书记林赛龙,天河区公安分局局长吴煜升,国保大队徐青松,直接办案人高建峰,天河区公安分局六一零办公室成文虎、李建辉(女)、吕海;天河区综治办许主任、罗主任(女);天河看守所原所长朱文勇,管教郑凤华;天河洗脑班原校长曾文昌、原副校长陈长毅;狮子山劳教所。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三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管教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横街5号大院 天河看守所
邮编:510665 - 职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维稳、综治委第一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法政路30号 广州市委
邮编: - 职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维稳、综治委第一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 广州市政法委
邮编:510046 - 职务:所长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横街5号大院 天河看守所
邮编:510665更多信息:所长朱文勇(原任, 因贪污事发,判刑六年):宅020-82312286、办020-85547279、 020-85546731
- 职务:科长(原天河洗脑班校长)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 区政法委 综治办 防范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 天河区机关大院
邮编 : 510655更多信息:区“洗脑班”科长曾文昌(原天河洗脑班校长):13802741142、020-38622610
- 职务:科长(原天河洗脑班校长)现任单位:地址:
(天河区“洗脑班”)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槎头 (广清路和新市路之间)
邮编︰510407更多信息:区“洗脑班”科长曾文昌(原天河洗脑班校长):13802741142、020-38622610
- 职务:天河区“洗脑班”副校长(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河区“洗脑班”)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槎头 (广清路和新市路之间)
邮编︰510407更多信息:区“洗脑班”副校长陈长毅(原任):13826192569
宅:天河东莞庄路110号天一广场 - 职务:天河区“洗脑班”副校长(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 区政法委 综治办 防范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 天河区机关大院
邮编 : 510655更多信息:区“洗脑班”副校长陈长毅(原任):13826192569
宅:天河东莞庄路110号天一广场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 广州市政法委
邮编:510046更多信息:市政法委书记郑国强:办020-83116001、宅020-83118001
郑国强 , 男,1947年1月生,广东南海人,汉族,1963年11月参加工作,197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市委党校大专(市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现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76年9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分局长(1982.11-1985.02在市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6年3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7年4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副区长兼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8年8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89年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1年3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3年5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6年12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市委政法委书记;
1999年5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2年12月后,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03年3月至2007年1月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
2007年1月后退休. - 职务:成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 天河区公安分局
邮编:510610 - 职务:成员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 区政法委 综治办 防范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 天河区机关大院
邮编 : 510655 - 职务:“610办公室”成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 天河区公安分局
邮编:510610更多信息:区“610办公室”人员吕海 (天河分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警察):13808889880
- 职务:“610办公室”成员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 区政法委 综治办 防范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 天河区机关大院
邮编 : 510655更多信息:区“610办公室”人员吕海 (天河分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警察):13808889880
- 职务:“610办公室”成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 天河区公安分局
邮编:510610 - 职务:“610办公室”成员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 区政法委 综治办 防范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 天河区机关大院
邮编 : 510655 - 职务:科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 广州市政法委
邮编:510046更多信息:市“610办公室”科长张庆生: 020-61382058
相关文章:- 追查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迫害法轮功学员曾家庚、曾丽波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连信群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黄广宇、何文婷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参与非法大搜捕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信息产业部第五研究所迫害法轮功的相关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天河区迫害吉林省图们市法轮功学员赵理堂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龙观德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重庆市法轮功学员易思恒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州市绑架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湖北省黄石市法轮功学员冯志刚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丽霞的责任人的通告
- 职务:书记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 广州市政法委
邮编:510046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52号首层 石牌派出所
邮编:510635
地址2:广东省广州市石牌东路83号 石牌街派出所
邮编:510630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 天河区公安分局
邮编:510610 - 职务:"610办公室"主任、国保大队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 天河区公安分局
邮编:51061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徐青松:13922100555
相关文章:- 追查广州市天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徐智银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州市天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梅、李永华、叶翠芬、卢爱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等迫害法轮功学员赵天荣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等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赵萍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信息产业部第五研究所迫害法轮功的相关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天河区迫害吉林省图们市法轮功学员赵理堂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州市绑架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黄丽玲一家六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湖北省黄石市法轮功学员冯志刚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丽霞的责任人的通告
- 单位信息: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小茅店特1号 狮子山戒毒所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