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龙观德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龙观德,男,广州增城市法轮功学员。2007年9月23日,龙观德被广州市公安和东莞市东城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遭到暴力伤害,后被非法关押于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内伤不断恶化,警方无视其严重伤病不予救治。在正义人士及国际社会的呼吁下,2008年9月,警方不得不将龙观德押进广东省武警医院医治,但不许其家属探视,并对外封锁一切消息。2009年3月,龙观德又一次被送进武警医院。其亲友们非常担心龙观德的身体状况,强烈要求立即释放龙观德,并到广州市政法委、广州市人大及广州市中级法院上访,要求无条件释放被迫害致严重伤病的龙观德,均遭到拒绝。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吴沙,市公安局政法委书记郑国强;广州市610办公室科长张庆生;广州市中级法院主管法官周晶;天河区法院丁庭长、副庭长梁浩;东莞市东城区公安分局,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五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六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副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明镜路一号 天河区法院
邮编:510665 - 职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维稳、综治委第一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 广州市政法委
邮编:510046 - 职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维稳、综治委第一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法政路30号 广州市委
邮编: - 职务:代理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广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510440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 广州市政法委
邮编:510046更多信息:市政法委书记郑国强:办020-83116001、宅020-83118001
郑国强 , 男,1947年1月生,广东南海人,汉族,1963年11月参加工作,197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市委党校大专(市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现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76年9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分局长(1982.11-1985.02在市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6年3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7年4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副区长兼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8年8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89年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1年3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3年5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6年12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市委政法委书记;
1999年5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2年12月后,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03年3月至2007年1月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
2007年1月后退休. - 职务:科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 广州市政法委
邮编:510046更多信息:市“610办公室”科长张庆生: 020-6138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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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法政路30号 广州市委
邮编:更多信息: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吴沙(原任):局长专线020-83347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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