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省莱州市迫害林洪杰等7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莱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林洪杰、谢庆才、滕琴华、方瑞芹、高日军、冯国萍、潘召华,家住山东省莱州市。2023年5月8日,莱州市10多名警察非法闯入林洪杰家,将林洪杰及正在其家中学习法轮功著作的谢庆才、滕琴华、方瑞芹、修国芝等人绑架,并非法抄了林洪杰的家。其他人于当天获释,林洪杰被非法关押11天后放回家。2023年8月底,林洪杰、谢庆才、滕琴华、方瑞芹及另外3名法轮功学员高日军、冯国萍、潘召华等7人被构陷到莱州市检察院。之后他们被莱州市检察院以多种罪名非法起诉到莱州市法院。2023年11月29日,莱州市法院对7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做了信仰无罪的辩护。2024年5月15日,莱州市法院再次对7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但不允许法轮功学员说话,庭审草草了事。2024年5月20日,莱州市法院通过律师以书面形式给7名法轮功学员下达非法判决书:林洪杰被判刑8年,被勒索罚金40,000元;谢庆才被判刑5年,被勒索罚金20,000元;滕琴华、方瑞芹、高日军被判刑3年,各被勒索罚金10,000元;冯国萍被判刑3年缓刑4年,被勒索罚金10,000元;潘召华被判刑1年6个月,被勒索罚金5,000元。林洪杰、方瑞芹等人不服非法判决,提起上诉,被烟台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仍被维持原判。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政法委书记杜均武;莱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马文彬(2021.6-2024.1);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高鹏翔,原检察长邢一超(2022.2-2024.2),公诉人温韶亭;莱州市法院院长王春东,审判长杜迎超;烟台市中级法院院长于晓东。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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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莱州市光州东街1650号 莱州市检察院
邮编:261400 - 职务:局长(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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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1400更多信息:原局长马文彬(2021.6-2024.1):1866006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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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州市北苑路2366号 莱州市法院
邮编:261400更多信息:院长王春东:13604908071、18660539233
王春东,男,汉族,1971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任招远市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 职务:莱州市法院院长、招远市法院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安康中路69号 招远市法院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院长王春东:13604908071、18660539233
王春东,男,汉族,1971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任招远市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