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省招远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龙娜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龙娜,女,29岁,家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毕郭镇沙沟村。2015年8月28日上午10点,王龙娜在招远市下甸镇被招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刑警大队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福山看守所。期间,王龙娜的母亲迟瑞美2次到招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又2次去招远市检察院和招远市法院,再之后,几次到烟台市福山看守所,始终没能见到女儿。2016年3月4日,王龙娜被招远市法院秘密非法判刑3年,被送到山东省济南监狱非法关押。近日王龙娜母亲迟瑞美到招远公安局国保大队询问女儿的情况,警察称案卷早已上交。王龙娜母亲又到检察院,检察院告知,案子已经上交法院。之后王龙娜母亲又到法院,找到了审判长邵阿霞,邵阿霞告知王龙娜已经被判刑3年。王龙娜母亲问审判长:“你们开庭为什么不通知家属?你们非法冤判了之后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告诉?”作为一个执法人员、法院审判长邵阿霞,说:“不关我事”。王龙娜的母亲在一年期间,历经波折,才得知王龙娜已经被非法判刑3年。之后,王龙娜的母亲到烟台福山看守所探望女儿,问看守所人员:为什么我来过多次你们不让我见我的女儿?2016年3月4日就被法庭冤判,你们到底为什么不让见?你们这是违法。在会见期间得知女儿身患乙肝。招远市公安局、招远市检察院、法院、烟台福山看守所等执法部门在明知道王龙娜身患乙肝,却仍然非法收监及关押迫害她。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烟台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赵常春;招远市政法委书记赵曙光、张金亮(原任);招远市公安局局长陈传江,副局长蒋善凤,国保大队长庄绍光,副大队长王玉成,指挥中心调度科科长陈殿恩;招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天军,公诉人傅建慧、郅晓英;招远市法院院长彭桂东,副院长王春东,副庭长刘永文,审判长邵阿霞;山东省烟台市福山看守所所长马传军;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清洋街道办事处东留公村内 烟台市看守所
邮编:265500更多信息:所长马传军:13188779555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府前路6号 招远市政法委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政法委书记赵曙光:18615037077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 “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烟台市政法委
邮编:264000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 “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308号
邮编: 265400 - 职务:庭长、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安康中路69号 招远市法院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庭长邵阿霞:18660539390、0535-8213894
- 职务:莱州市法院院长、招远市法院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安康中路69号 招远市法院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院长王春东:13604908071、18660539233
王春东,男,汉族,1971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任招远市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 职务:莱州市法院院长、招远市法院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莱州市北苑路2366号 莱州市法院
邮编:261400更多信息:院长王春东:13604908071、18660539233
王春东,男,汉族,1971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任招远市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初山路108号 招远市检察院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公诉人傅建慧:18353502665、 0535-3012532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初山路108号 招远市检察院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公诉人郅晓英: 18353502616、 0535-3012532
- 职务:指挥中心调度科科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府前路2号 招远市公安局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指挥中心调度科科长陈殿恩:18660062748、 13863800850
- 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府前路2号 招远市公安局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玉成:0535-8093193 、 13708918938 、 18660069788
其姐王玉芝 15954515878
四弟王玉义 13863816135 - 职务:国保大队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府前路2号 招远市公安局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大队长庄绍光:0535-8093190
- 职务:副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府前路2号 招远市公安局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副局长蒋善凤 (主管迫害法轮功):0535-8118566、 13793550003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09号 牟平区公安分局
邮编:264100更多信息:牟平区公安分局局长陈传江:13361376899、 0535-4236566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府前路2号 招远市公安局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牟平区公安分局局长陈传江:13361376899、 0535-4236566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法院副院长、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府前路6号 招远市政法委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政法委副书记周天军电话: 办0535-8267518、13864500001
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周天军:0535-8080006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法院副院长、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安康中路69号 招远市法院
邮编:265400更多信息:政法委副书记周天军电话: 办0535-8267518、13864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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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5400更多信息:政法委副书记周天军电话: 办0535-8267518、13864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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