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云南省昆明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叶保福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叶保福(62岁)及妻子杨明清(女,59岁)和女儿叶茂(女,34岁),家住云南省昆明市林业培训中心家属住宅小区。2012年5月4日,叶保福一家3人在家中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家被非法查抄,大量私人物品和现金被抄走。随后3人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2013年1月21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叶保福一家。法庭上,昆明市检察院公诉人唐雅琴和李云兵宣读所谓的起诉书,非法罗织罪名,企图迫害叶保福一家。叶保福、杨明清及叶茂当庭陈述了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能明白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叶保福在法庭上还讲述了自己在五华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通过法轮大法的法理感化了一位死刑犯的故事。3位辩护律师对两位公诉人指证的“证据”逐一驳斥,指出公诉人举证方式违法,伪造审讯笔录,证据鉴定不具法律效力等等,同时为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3口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庭审持续近6个小时,但未当庭宣判。叶保福一家因修炼法轮功,多次遭非法迫害。2000年4月,叶保福与妻子杨明清到云南省委上访被非法关押30天;2001年8月,叶保福与妻子杨明清、女儿叶茂被昆明市盘龙区国安及防暴队非法抓捕,叶保福与杨明清被非法劳教2年,叶茂被非法劳教1年;2005年1月叶保福与女儿叶茂在家中再次被昆明市盘龙区警察及“610”人员非法抓捕,妻子杨明清在办公室被非法抓捕,随后叶保福被非法判刑5年。妻子和女儿同时被非法判刑3年。叶保福与妻子被非法开除公职。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云南省昆明市政法委书记金志伟、李邑飞(原任);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局长丁华,公安国保大队长姚琨,警察马斌、王威、马迎辉、陈春、周惠、郭强、王超、高小辉、马泾豪;五华区看守所副所长李剑斌、练学腾,警察李昂、廖光建;昆明市中级法院现任院长罗朝峰,原任院长郑平,审判长杨洁,审判员李兴虎、李士超;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沈曙昆,检察员唐雅琴、李云兵。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 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局长、党委书记(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小屯路805号 五华公安分局
邮编:650102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409号 昆明市检察院
邮编:650228更多信息:市检察院检察长沈曙昆:办公室0871-65740001
- 职务:国保大队副队长、看守所副所长现任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415号
邮编: 650102 - 职务:国保大队副队长、看守所副所长现任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小屯路805号 五华公安分局
邮编:650102 - 职务: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485号 昆明中级法院
邮编:650228 - 职务: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485号 昆明中级法院
邮编:650228更多信息:代理审判员杨捷:0871-4096529、0871-409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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